贵州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
贵州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
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
推荐工作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安全文化建设,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,建立安全长效机制,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,根据《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中安协标文办〔2024〕21号)的要求,继续推进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,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标准
各有关企业,请根据《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(修订版)》(简称为“《评价标准》”)进行自评,自评认定达到“基本条件”且得分达到285分以上的企业方可申报。
二、推荐材料
包括:示范企业申请表,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自评表,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,安全文化建设规划、实施方案、汇编证明材料、安全绩效及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材料。
注:证明材料须按《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(修订版)》的要求逐一对应出具证明材料,并汇编成册。中央企业在黔企业还须提交集团公司总部的审核意见。
三、推荐企业确定
由企业自愿申报,对照《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(修订版)》进行自评。申报的企业,由贵州省安全生产协会组织专家以《评价标准》为依据,遵循“标准严格、程序规范、动态检查、优中选优”和“客观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”原则进行遴选。最终择优确定推荐企业。
四、其他
请各有关企业于2024年6月20日前,将纸质材料(加盖公章)和电子材料(U盘存储)送至贵州省安全生产协会。
联系人:陈 萍 18985119411,0851-86891079;
廖小乐 18188516215,0851-86891079;
联系地址: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398号8楼;
相关附件可在贵州省安全生产协会网站下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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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附件二 《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(修订版)》.doc
附件三 《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中安协标文办〔2024〕21号).pdf